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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PP消光膜、三层共挤PE增强瓷白膜、PP编织筒料采购招标公告
2014年04月15日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招标人的采购委托,确定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就内蒙古全区盐业系统食盐包装袋所需BOPP消光膜、三层共挤PE增强瓷白膜、PP编织筒料等原材料采购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供应商、经销商前来报名参加。

二、招标内容

1、项目编号:JZCG2014-001

2、采购内容:

标包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计划

采购量

技术指标

第一标包

BOPP消光膜

865mm×18μm

60

食品级包装膜,密度0.825克/cm3,内电晕,表面张力>38达因

第二标包

三层共挤PE增强瓷白膜

868mm×40μm

30

食品级包装膜,密度0.926克/cm3,内电晕,表面张力>38达因

第三标包

PP编织筒料

450mm×60/m2

90

食品级、拉丝级聚丙烯纯料90%,16扣,增白,承受重量>50公斤。

注:以上计划采购量为招标人一个季度生产的参考用量(根据招标人的生产计划据实调整),要求中标人按月供货。

3、供货期:4-6月份,每月订单签发后十五日内到货(按月分批供货)。

4、交货地点: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内蒙古华晶盐业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仓库。

5、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包装卫生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及经销商;

2、具有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包装生产许可许(QS)认证;

3、生产设施全,设备先进,符合食品包装安全环保要求;

4、有较高的信誉度、有较强的配送能力并且售后服务及时、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16日至1月24日下午17:00截止,(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7号诚信数码大厦10楼)

3、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食品包装生产许可许(QS),省级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3)2010年至今类似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4、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投标人带以上报名资料到指定的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2)邮寄资料报名:投标人将报名资料邮寄到招标受托机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受托机构对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以电子和邮寄形式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两者存在差异的,以纸质版本为准。

五、资格预审:

1、预审时间: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预审。

2、预审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14年1月16日—2014年1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如需邮寄,另附50元邮寄费),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内蒙古产权交易网”、“招标机构网站”、《河北经济日报》上发布。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4年2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开标前一天审查报名资料原件。

九、账户:

收款单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7号诚信数码大厦10楼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帐 号:583 020 000 181 910 003 1131

十、联系方式

招标受托机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7号诚信数码大厦10楼

联系人:王少将

电话:0471-6927005、15849387475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9层

联系人:李春桃、范小慧、白雨

电 话:0471-6521799转8007

传 真:0471-6520155

日 期:2014年1月15日